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,更要通过健全导师制与畅通分流与淘汰渠道,以“严把入口关、严把过程关、严把出口关”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9月22日,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指出,坚持供给与需求相匹配、数量与质量相统一,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、与培养能力相匹配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节奏,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超前布局,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。
根据《意见》,不论是“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超前布局”,还是“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”,我国研究生教育接下来都将会进入新一轮扩招周期。而如何在扩招的基础上保障培养质量,是社会舆论对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最大的关切。
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研究生扩招,确有其必要性。在同日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,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就称:“我们目前的千人注册研究生只有2人,美国大概在9人以上,德国、韩国大概5到7人。由此来看,我们国家的研究生规模与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还有差距。”所以,至少在“量”上,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。不过,他也提到,“扩招以后,必将对培养质量的提升带来挑战。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委,共同努力,确保质量型扩招方向不变、质量不下降。”
诚如其所言!但研究生要扩招,如果只追求数量,而不重视质量保障,则会进一步刺激我国整体教育的学历导向,绝大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可能还将选择继续攻读研究生,也会带来人才培养结构失衡、学历高消费等现实问题。
所以,发展研究生教育,必须确保培养质量。客观而言,目前我国高校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还有不到位的现象,有的学校还片面追求规模扩张,高质量、个性化培养不足;一些单位内部的质量管控不到位,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学位“注水”现象。在推动研究生扩招的同时,也必须解决这些“质”的问题。
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加强个性化培养,必须健全研究生导师制。《意见》就提到,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材的引路人。这要求,要明确导师权责,通过赋予导师更大的招生、培养自主权,强调导师全过程指导学生,以导师的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保障研究生质量,在此过程中尤其要避免研究生学位论文造假等学术不端问题。
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还需加强分流、引入淘汰机制。近年来我国研究生培养单位,集中清退了一批严重超期的硕士生、博士生,这被舆论解读为从严要求研究生。但这并非真的“从严”。真正的“从严”,应该是在培养过程中进行分流、淘汰,而非在硕士生、博士生入学10多年,已经很难联系上之后再清退。
在培养过程中分流、淘汰研究生,一方面需要加强导师对学生的过程培养、过程管理,而另一方面,则需要健全退出机制,即一名学生退出后,如果想继续攻读研究生,获得学位,应该有相应的衔接机制,不能只有重新回到考研这条路。
一言以蔽之,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,不应仅仅着眼于量的扩大,更要注重质的提升,毋宁说中国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的提高,才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。而在这个过程中,导师要充分发挥“导”的功能,以真心的关切与培养,使学生成材;也要畅通分流与淘汰渠道,“严把入口关、严把过程关、严把出口关”,严字当头,兑现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目标。